第102章_为奴隶的母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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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章

  莘奴盛好了汤后,看着王诩正在温热的炉灶里贴上饼皮,应该不一会就有热腾腾的烤饼配汤了。

  于是她径自端着碗先畅快地饮了几口。这时王诩贴服好了饼皮,已经敲开了猪肘外糊着的泥巴,里面的猪肘看上去个头不算大,用手轻轻一扯便能撤下一块多汁的肘皮,王诩直接将那撕扯下来的一块送到了莘奴的嘴边,像喂猫儿一般,让她就着手指吃下一大块美味。

  莘奴心满意足地连吃了几块猪肉后,发觉这猪肉似乎也是与平时吃的不大一样,肉味纯正鲜嫩得很。

  这腹内一时有热汤和肉来垫底,就不那么慌张。莘奴有些与王诩好好谈一谈,可是男人只是专注地烤饼,给她撕肉,却绝口不再提方才脱口而出的那一句成亲。

  莘奴如何不知他是在闹着别扭。虽然自己方才的反应的确不对,可他不也是一言不发地转身便走!

  这般一想,似乎就没有那么理亏了。她决心先示好,从陶锅里捞了一块鸡腿肉放到了他的嘴边。

  一直没有吃东西的男人顿了一下,看了看她递来的那一块鸡肉,只是皱眉看着,仿佛那肉沾满了毒药一般,却不肯张嘴去吃。

  莘奴倒是来了气,将那块肉使劲塞入了他的口中,瞪大了眼看着他吃还是不吃,就连眉间的那一颗红痣都似乎开了天眼直瞪着他

  王诩在三只圆眼的注视下,慢慢地将口里的鸡肉咀嚼咽下,然后安静了一会,开口道:我知你只喜青春的少年,可是如今你腹内的孩儿,的确是需要一个疼爱他的父亲。我小时无父常被别人耻笑,也绝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也落入这般情境。

  莘奴听了这话,胸口的气闷渐盛,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,只是低低地说:可是你先前说过,不看重这世俗的婚约,你我现在这般不是很好?以后我也不会阻你来见孩儿

  王诩掸了掸膝头并没有的灰尘,眼皮微垂道:那廉伊并没有在大梁停留太久,而是去了赵国,据说深得赵王的信任你在等他衣锦还乡吗?

  莘奴听了这话,将筷子重重放下:只说你我,为何又要扯来别人!在你眼里,我便一直是天性放荡的,可是你要知,之前有了婚约的人是你,又不是我!

  说到这,原先一直深埋在心底的委屈一股脑地翻涌了上。他王诩是天上的神明不成,万物的更替全都随了他的心意?

  他要她为奴,她便一夕跌落尘埃。主子的戏码觉得腻了,便摇身一变成了比家主还娇气的奴才。说不成婚时,世间的一切媒妁之约都是粪土一般。突然想当慈父了,便开口不容人拒绝地要求成婚,一旦不答应,竟是掉脸便走,他王诩占尽了便宜,怎么便成了天下第一等的委屈人了?

  莘奴觉得有块鸡骨头哽在喉咙里,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恶气,竟是气得扑到王诩的怀里,如小时发了脾气一般,握紧了拳头使劲地捶打着他的胸膛。

  王诩耐着性子任她捶打了几下,便一把握住了她的拳头:好了,刚吃了几口便闹,是要打嗝不成?

  说完便将她顺着抱在自己的怀里,轻拍着她的后背:快要当娘的人了,怎么还像个黄毛的野丫头?我知你不想嫁我,可是腹内的孩儿还有几个月便要出生了,总是不好让他顶着私生子的名头。你我都不是小孩子了,有些决定也不能自顾着自己的心思。

  是啊,王诩的这个决定明显是为了腹中的孩子才下了的决心。从来不屑于姻缘之人,却为了孩儿而心甘情愿地成婚,这是多么大的牺牲,而自己若是一味只纠结着自己的那点子小心思,的确不是为人母所为。

  以前觉得王诩为人太冷又薄情,现在才觉得他以后就算不是个好丈夫,却绝对是个好父亲。在腿伤时,他闲来无事为婴孩打制的物件几乎要堆满一个屋子了

  而王诩见莘奴情绪见缓,又开口道:你若是担心成亲后,我会拘谨着你,你大可放心,便是照着往常一般自去经营你的店铺,赚来的利,我也不要,你喜欢留在邺城便留在这,我也不会强迫着你回鬼谷,你看可好?王诩倒是知道这怀中孕妇的财迷心气,便是捡了要紧的报下承诺。

  莘奴却低着头半响不语,过了老半天,才慢慢地吐出了一个字好

  这一个好,便是轻巧地将她的婚姻大事定了下来。

  王诩见她终于肯吐口,轻缓地吐了一口气,阴沉了半天的脸上终于浮泛出了笑意。将她安置在席榻上后,转身去了屋内,不一会便拿了魏地的婚书让莘奴按下手印。

  莘奴惊诧地接过那婚书一看,这婚书上加盖的并不是城邑的印章,而是大魏专司户籍的典官印章,王诩与莘奴的名字户籍都写得工整,样样都是不缺,而王诩提笔写上自己与莘奴的名字后,便取来了红泥将自己的指印按压在上面。

  然后单取了莘奴的食指沾了红泥再按压在那婚书上。这般的一气呵成,娴熟得简直如同人市买卖人口的贩子一般。

  待得按完后,他取了巾帕擦拭着已经有些傻眼的孕妇的手指,不急不缓地解释道:你我的成礼要慢慢规划,可是孩儿的户籍却要婚书来定,所以先签了婚书送到府衙里备下。鬼谷子王诩做任何事情都是冠冕堂皇,让人毫无招架之力。

  可是莘奴望着自己手指,总是隐隐觉得自己似乎答应了什么注定会让她后悔的事情。

  解决了这头等的大事,山谷里烂漫的气息终于感染到了王诩的眼角眉梢。男人明显是放松了许多,只抱着莘奴亲了又亲,仿佛她的从头到脚,甚至每一根纤发都是他的囊中之物一般。

  最后是她忍无可忍地推开他,直言在这般腻歪下去就退婚,他才笑着松了手,让她又喝了一碗美羹后,便拉着她巡游这一处他明心布局的小庄园。

  原来方才食的猪肉,也是谷内的私养。都是从小喂了糙药的小猪,未及长出肥膘,便宰杀烤炙,味道才会那般的鲜美。

  听王诩说这吃了糙药的猪肉最利于产后的恢复,补气的效果最好。待得她生产完毕,小猪也该出圈,正好可以熬汤给她喝。

  于是刚刚定下了婚事的二人当夜便在这谷内休息了一宿。

  待得第二日才重新赶回了邺城。

  莘奴这边糊涂地与王诩定了婚事,可是心内到底还是有些忐忑,加之心悬着妫姜,所以回城后,换了身衣服,便来拜访妫姜了。

  妫姜虽然自嘲是个糊涂度日之人,可是最重养生的她无论身在何处,都是将自己饮食起居打理得简单而雅致。

  单说这饮茶一样,是最近颇为流行的饮品,传说,神农在野外以釜锅煮水时,刚好有几片叶子飘进锅中,煮好的水,其色微黄,喝入口中生津止渴、提神醒脑,便是这茶的来历。虽然不若甜浆那般慡口,所以一般人不能接受,可细细品来,别有一般滋味。

  妫姜的小茶室正面对一片水塘,半敞开的竹拉门外尽是开得争艳的ju花,花的倒影映在水中,被花团包围着,就连苦茶也沾染了ju的清香。

  莘奴将自己答应了王诩求婚之事说给了妫姜听。妫姜听了倒是并没有意外之感,只是叹了口气道:原是不知你们之间还有那么多的牵扯,你若是觉得他对你好,便是尽好了,不过那个男人掌控一切的天性如斯,就算改也难以改好到哪去。

  以后你们若是再起了什么冲突,姐姐你还是要学着改变些,毕竟这以后的相处,不再是你们以前的主仆,仆主,夫妻的相处之道深奥着呢!

  莘奴低头沉思了一会妫姜的话,突然想起了巧遇姜云君的那一节,因为自己的言语不慎,姜云君似乎误会了什么,总是要体现跟妫姜知会一声才好。

  可谁知,妫姜听了莘奴之言后,淡淡地哦了一声,然后端起茶杯饮了一口,慢吞吞道:他倒是没有因为吃多了酒肉而吃得发傻他那日闯入我府里来,我一时恼了,便在他的茶水里下了些泄阳的药物,他一时乏力而心虚也是应该的,原是不关你的事情。

  莘奴微微惊讶地张开了嘴,心道;难怪那日见了一向健硕的姜云君,他会那般的脚下发虚,却是中毒以至于雄风不振突然,莘奴觉得自己以前驳斥姬莹的话都可以尽数收回了。

  怪不得眼前这个贤淑端雅的女子,当初会帮她相处毒翻了王诩的主意。

  这般一言不合便下毒,齐国王女妫姜,还真是有些不负心狠手辣的毒寡妇恶名呢!

  ☆、第122章

  似乎是发觉了莘奴被吓得不轻,妫姜噗嗤一笑道:怎么,是吓到姐姐了吗?

  莘奴轻轻吐了一口气,说道:只是觉得妹妹你是心悦于姜云君的,这样去做,若是被他发觉,岂不是伤了你们二人的感情?

  妫姜摇了摇头,用手指轻轻触摸着身旁团簇绽放的ju花,说道:你知我与他初次相逢时,他是何等的气质吗?那时他在齐国最大的女闾,设在齐宫附近的艳姝阁,正与几位出身不俗的公子赌酒争美,看谁喝到最后便能赢得最大的花魁水仙子,输了的要各处二百金的夜资。几位公子皆是擅饮之人,又有宫室解酒的秘药,那场赌酒居然喝了三天三夜。直到喝得几位公子解药食得殆尽,先后醉倒后,他哈哈大笑三声,却将辛苦赢来的水仙子转赠给守在女闾门路的一个年轻的乞丐。待得那花魁与乞丐双双一脸喜色的向他叩拜,一旁偷偷观看的我才知那花魁和乞丐乃是一对青梅竹马,因为战乱而失散,不久才在齐国都城偶然相遇的。而姜云君痛饮三日所赢下的赌金正好给花魁赎身,让二人破镜重圆。

  妫姜回忆到这,平淡的脸上满是柔柔的笑意:这便是他,桀骜不驯,却又侠骨柔肠。这样的男子,本应毫无牵挂地畅游在天地之间,踏遍大漠黄沙,千水万户。可是后来,只因我一时的好奇,情不自禁地受了他的吸引,与他相识,相知,可是最后相爱却不能相守。他为我从一个了无牵挂的浊世贵公子变成了如今杀人如麻,以赚取人头为生的刽子手。他看似甘之如饴,我心内却是万般的不忍。

  他本不该如此。所以我常常在想若是我当初没有因为私心而接近于他,虽不能相濡以沫,却能相忘于江湖,是不是便各自安享了一份心安理得的自在?

  所以,那日我听闻他与疾公子的戏言,心内却是有些释然,若是我与他就此情淡,一刀两断,未尝不是他的造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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